娄底职业技术学院财务报账实施细则
为落实和规范学校财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更好地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结合我校相关财经制度和工作实际的要求,制定本细则。
一、报账原则
1.各部门经费预算下达后,即实行“集中核算、总额包干、超支不补、结余上缴”的管理原则。
2.经济责任制原则。各部门单位的日常经费、专项经费、立项经费、创收经费、科研项目等经费实行经费负责人负责制,即审批人在原始票据上签字,便对其合理性、真实性、合法性承担经济责任,在以后的审计、财务检查中,发现不合理、不合法行为,将追究审批人的直接责任。
3.各部门确定报账员负责报账以及与计划财务处对接等日常财务工作。除科研经费及立项经费外,计财处有权拒绝非报账员办理业务。
二、报账流程
1.预算内经费报账程序:
(1)二级学院单笔单项500元(含500元)以内的开支或借款由经办人员签字后,二级学院分管该项工作的副院长审核,二级学院院长审批后将票据交计划财务处审付,500元以上30000以内(含30000元)另须分管计划财务的校领导审批,30000元以上还须校长审批。
(2)行政处室预算内经费单笔单项500元(含500元)以内的开支或借款由部门负责人审批,500至3000元(含3000元)由分管校领导审批后交财务审核, 3000元以上30000以内(含30000元)由分管计划财务的校领导审批,30000元以上还须校长审批。
2.项目实施的程序:根据《关于优化采购流程的通知》,由使用部门提出项目实施申报→承办部门审批(500元以下)→承办部门分管校领导审批(10000元以下项目)→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财务部门分管校领导审批(30000元以下项目)→校长审批(30000元以上项目)→填报控制价审核表报审计处定控制价→项目采购流程的实施。
三、审批及报账时间
1.发票开具时间必须与业务发生时间一致,原则上要求在取得票据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报销。除年底关账期间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外,其他业务均不允许跨年报账。
2.每周一至周四为计财处账务审批及接受原始凭证时间,每周五为计财处账务整理及向市财政局请款支付时间,原则上不对外办理财务审批和报账业务。
四、报销的相关要求
1.报销的票据(原始凭证)必须是符合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发票、行政事业统一的收款收据,内部结算收据等。
2.经办人和部门负责人对所报销业务的真实性负责,不得以任何方式套取资金。
3.报销的票据(原始凭证)要素齐全,如日期、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出票单位发票专用章等,发票内容必须与业务相关,发票抬头是“娄底职业技术学院”,纳税识别号是12431300447161935T。
4.使用电子发票须自行打印,经手人、验收人或证明人在打印的纸质发票上签字,并予以查验确认,并盖所在部门公章。
5.学院各部门应按“一事一报”的原则,对同一会计事项严禁化整为零以规避审查监督。同一批次业务若开具多张票据,或同一天内分多笔经费支出单据办理性质相同的业务,均视为同一笔业务,必须按审批权限办理经费审批手续。除限额发票外,发票不允许出现恶意连号(3张及以上连号发票不予报销)。
6.原始票据(各类发票、表格等)不得涂改、挖补。内容记载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必须加盖出具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金额记载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单据上更正。
7.费用的报销必须填写《经费报销审批单》,各类原始发票均应有经办人、证明人或验收人、部门负责人等签字。
8.校内人员的收入发放必须要有发放的依据,如无依据或与上级文件精神相违背的不予受理。发放表一并提供纸质及电子档(EXCEL表格)。表内注明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同一银行账号,金额。
9.支付给外请专家教授、其他人员劳务费,必须提供外请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职称职务、银行卡号、联系方式等信息,原则上通过银行转帐方式支付,如特殊情况支付现金的,必须附有外请人员签字的领款凭据。
10.原始票据若遗失,经办人需在15个工作日内向出票单位取得其存根联复印件,并加盖出票单位财务专用章,经部门负责人及主管校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作为原始票据报销。
11.休闲娱乐场所发票(含茶楼、美容美发、KTV、洗脚按摩、健身房、旅游景点景区、演艺会所等)、旅行社旅游项目发票、烟酒发票、礼品、纪念品、土特产品、保健品发票、充值发票、商店或超市的内部收据或销售单、发票内容和开票单位经营范围不符的发票,一律不能作为报销凭证。
12.创收提成经费可开支合作办学管理经费、工作经费、宣传费、办证费、教材费、讲课课酬费、设备费、修缮费、差旅费等各项成本费用,创收提成经费结转一下年度,分配办法和划拨比例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13.党支部、工会相关经费参见党建及工会活动管理办法执行。
14.学校各部门报账员变动时,应报计划财务处登记。
五、公款借支管理规定
1.公务活动实行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借支公款,但因情况特殊需要借支,经校领导同意,可办理借支。公款借支须按要求填制“借据”,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2.公款借支坚持“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严禁长期挂账,借款人必须在取得票据之日起1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如遇寒暑假则顺延),无特殊原因逾期不报账或还款的,从逾期的次月起在借款人收入中扣回。
3.公款借支一律采用转账方式。
六、常用支出报销事项票据一览表
常用支出报销事项票据一览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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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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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范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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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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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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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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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常驻地以外办理公务活动等,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保险费、往返交通费(包括该次出差而发生的市内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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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费报销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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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差旅费报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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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票。住宿发票上必须详细记录住宿的数量,单价、金额,且票据开票时间与经济业务发生时间必须一致。餐补和交通补助无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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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出差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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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会议文件(若出差事由为参会,需提供会议通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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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务卡POS单(若通过支付宝、微信等方式绑定公务卡进行网上支付,无POS单时可附网上支付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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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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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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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开支,包含教职工课程进修、党政干部理论培训、业务培训等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会务费、培训费、资料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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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费报销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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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差旅费报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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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供人事处或组织部培训计划审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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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票。发票上要素填列齐全。餐补和交通补助无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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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务卡POS单(若通过支付宝、微信等方式绑定公务卡进行网上支付,无POS单时可附网上支付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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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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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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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办公文具、U盘、计算器、纸张等非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电脑耗材硒鼓、墨盒、碳带等办公耗材以及书报杂志、教师用书、办公饮水等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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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费报销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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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票(发票品名为“详见销货清单”的,需附加盖发票专用章的销货清单,清单上有经手人、验收人、部门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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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物品领用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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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同(>=1万元采购金额,未超过则不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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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实施申报表(>=1万元采购金额,未超过则不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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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务卡POS单(个人垫付的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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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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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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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冲印费、资料打印、复印费、图文编辑费、信封印刷费、试卷印刷费、作业本、学生证、学生工作手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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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费报销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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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票(发票品名为“详见销货清单”的,需附加盖发票专用章的销货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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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手写签单凭据或印刷明细清单(经手人、验收人、部门负责人签字,供应商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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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同(>=1万元采购金额,未超过则不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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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实施申报表(>=1万元采购金额,未超过则不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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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务卡POS单(个人垫付的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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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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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
宣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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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幅、展板、宣传册等各类广告宣传、制作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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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费报销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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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票(发票品名为“详见销货清单”的,需附加盖发票专用章的销货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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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手写签单凭据或广告制作清单(经手人、验收人、部门负责人签字,供应商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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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同(>=1万元采购金额,未超过则不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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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实施申报表(>=1万元采购金额,未超过则不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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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务卡POS单(由个人垫付的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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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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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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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学校或上级部门批准由我单位主办举行的教学、科研等会议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会议期间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资料印刷费、办公用品费、医药费、专家咨询费、讲座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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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费报销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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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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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批准的会议安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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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议经费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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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参会人员签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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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务卡POS单(由个人垫付的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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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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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
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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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外单位发生的餐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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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费报销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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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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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菜单(供应商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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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派出单位公函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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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接待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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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务卡POS单(由个人垫付的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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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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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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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门员工因连续工作不能离岗发生的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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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费报销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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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票(项目不能为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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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作餐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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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送餐清单(注明何时、何人、因何事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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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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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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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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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和公杂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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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费报销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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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差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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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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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付款通知单原件(对公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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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出国文件或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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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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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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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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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车辆维修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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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费报销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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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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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维修清单(供应商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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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车辆维修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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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油费、ETC费用、保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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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费报销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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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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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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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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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电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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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费报销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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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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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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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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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设备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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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一般设备和单价在15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以及单价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应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大批同类物品(如文物和陈列品、图书、软件、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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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费报销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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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票(发票品名为“详见销货清单”的,需附加盖发票专用章的销货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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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产入库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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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内部采购验收报告单或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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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合同(>=1万元采购金额,未超过则不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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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实施申报表(>=1万元采购金额,未超过则不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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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务卡POS单(由个人垫付的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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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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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材料等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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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包括教学用品及耗材、五金零星材料、体育用品、实验材料、试剂、演出服装及化妆品、水电材料、卫生工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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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费报销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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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票(发票品名为“详见销货清单”的,需附加盖发票专用章的销货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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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验收单或入库单(经手人、验收人、监管部门相关人员签字,供应商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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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领用清单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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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实施申报表(>=1万元采购金额,未超过则不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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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1万元采购金额,未超过则不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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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务卡POS单(由个人垫付的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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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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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费
(含学生类及教师类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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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采购教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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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费报销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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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票(发票品名为“详见销货清单”的,需附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税务销货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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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内部采购验收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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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生/教师领用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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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合同(>=1万元采购金额,未超过则不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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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实施申报表(>=1万元采购金额,未超过则不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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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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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
维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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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的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包括消防工程、水电安装、网络电缆安装、电脑、投影仪灯泡、空调清洗维修及电梯维护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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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费报销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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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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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零星物业报修处理单或申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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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维修验收单或验收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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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实施申报表(>=1万元采购金额,未超过则不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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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1万元采购金额,未超过则不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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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务卡POS单(由个人垫付的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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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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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类维修、
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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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室内房屋装修、室外建筑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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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费报销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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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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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建维修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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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计处所出具的工程结算审核定案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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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合同(>=1万元采购金额,未超过则不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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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基建维修工程竣工验收单或维修验收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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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项目实施申报表(>=1万元采购金额,未超过则不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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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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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
派遣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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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单位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的人员工资 、社保费 、服务费 其他费用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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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费报销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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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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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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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人事处或绩效目标单位审核的费用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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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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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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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聘人员、校外专家酬金、翻译费、评审费、技术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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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费报销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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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劳务费发票或发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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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院外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号、银行卡号、联系方式、单位、职称及开户行名称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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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劳务服务佐证材料(工作方案、会议议程、评审通知、图文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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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技术服务费需提供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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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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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
活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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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活动经费、节日慰问费、离休干部护理费、老科协活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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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费报销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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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费用发放表(附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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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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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务卡POS单(由个人垫付的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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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领据(附相关佐证依据,如医院入院、出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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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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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
活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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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各类学生事务、学生比赛、实践活动等各类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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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费报销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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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劳务费发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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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票(发票品名为“详见销货清单”的,需附加盖发票专用章的销货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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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物品领用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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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学生奖励发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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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学生活动佐证材料(经领导批准的活动方案、 活动开展的图文资料、通知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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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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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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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车辆租赁、场地租赁费用、服装租赁、音响租赁、灯光舞台租赁、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方面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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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费报销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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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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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1万元采购金额,未超过则不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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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务卡POS单(由个人垫付的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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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实施申报表(>=1万元采购金额,未超过则不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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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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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培训课时费、
监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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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自考、职业技能考证、团校、以及学校组织的业务培训等课时费和监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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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费报销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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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费用发放表及EXCEL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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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课表、监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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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审批的方案和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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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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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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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单位开支的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邮寄费、网络通讯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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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费报销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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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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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额邮寄费需提供邮寄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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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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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竞赛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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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竞赛各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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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赛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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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预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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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出差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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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差旅费报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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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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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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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实习实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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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实习实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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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审批的实习计划、方案(含实习班级,人数,地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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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车票及有关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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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出差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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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实习单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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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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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金、
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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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金、保证金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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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款凭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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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需要注意事项
1.教职工在办理公务需支付款项时,原则上不使用现金,必须转账或使用公务卡结算。持卡人应保存好公务消费时取得的税务发票和消费刷卡POS凭条等原始凭证,以备报销时使用。刷公务卡支出的业务,需将POS机消费小票粘贴在报销票据上,电子付款的需提供电子付款凭据。
2.支付学校款项或报销个人款项时,工资性支出转入个人工资卡,公用经费报账款项转入公务卡。
3.与外单位签订的付款合同及协议主体必须为娄底职业技术学院。
4.个体工商户在税务局代开的发票必须附营业执照和收款人银行卡的复印件,且发票的收款人必须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
5.财务报账的相关单据,如经费报销审批单、差旅费报销单、借据、领据、项目实施申报表、出差审批单、原始凭证粘贴单等,样式已上传至学校计划财务处网页的资料下载栏目和报账群,由报销人员根据需要自行下载打印。
娄底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