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是全院继续教育教学的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对全院成人类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的行政管理职能,同时又是办学实体,加挂娄底职业技术学院职业培训中心的牌。其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继续教育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学院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的思想,研究继续教育的规律,创造性地开展继续教育工作。
二、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自主招生,自主办学,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研究和制订学院继续教育工作发展规划和工作方案,报学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研究和制订学院继续教育各项规章制度,制订继续教育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制订教学常规管理规则,制订继续教育教学考核、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五、负责对全院职业培训和自考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监督工作。
六、负责职业培训中心各类成人类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招生、教学、学员的常规管理、学籍管理和就业推荐工作,颁发毕业文凭或培训证书。
七、负责各类培训和成教教材征订、发放和开发工作。
八、统计核定教学工作量,核发教师教学酬金,核发招生差旅费。
九、负责全院继续教育学员计划的申报、各类培训资职的年检年审和各类培训开班筹备、中间检查和最终考核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